技术交流

Exchange

非文物将成为城市公共空间

浏览次 发布时间:2015年03月18日

非文物将成为城市公共空间
 

  近日,江门市城乡规划局在其官方网站公示《江门市蓬江、江海中心城区工业遗产保护规划》(下称《保护规划》)的草案。该规划对江门市的5处工业遗产和23处工业遗存提出了相关保护意见,其中非文物将以提供城市开放公共空间保护模式为主、文化创意园为辅的模式进行保护利用。
  市城乡规划局表示,受“三旧改造”、城市功能调整等因素影响,江门市的工业遗产受到不同程度损毁。为此,该局从2012年启动了对蓬江区、江海区辖区内工业遗产保护的规划编制工作,规划范围为蓬江区、江海区中心城区的行政管辖范围,规划用地面积173.78平方公里,具体保护对象为19世纪末到20世纪80年代中,在规划范围内具有实物遗存的不可移动物质工业遗产。
  据了解,经规划调研,目前在蓬江、江海中心城区还存在28处工业遗存,其中有5处为工业遗产,包括4处一级工业遗产,分别是亚细亚石油公司旧址、新宁铁路北街站旧址、江门造纸厂(船坞、码头)、江门甘化厂(制糖车间)以及1处三级工业遗产,即江门造船厂的办公楼。据了解,目前除江门甘化厂外,其余4处工业遗产均为文物保护单位。
  对5处工业遗产,市城乡规划局建议,对已纳入文物保护的工业遗产,按文物相关要求进行严格保护;对未纳入文物保护的,要采取综合利用的开发保护方式,保持原有的空间形态及外观状况,注入新的使用功能,作为开放的公共设施或城市空间。而对另外23处工业遗存,则建议采取原址保护、本体保护及提供城市开放公共空间保护模式为主、文化创意园为辅的模式进行保护利用。